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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内保(第八十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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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与涉企信访维稳

时间:2019-11-10 15:06:19浏览:973

     公安机关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与涉企信访维稳

□杨安红

【摘要】  公安机关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着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对国有大型企业以及学校周边环境整治的专职工作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逐渐向企业维稳转移并日益增大其重要性。从近年来公安机关指导内部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维稳工作来看,此项工作的涉及面越来越广,且处理难度愈发增加。依照法定授权,公安机关与企业内保的依据是《内保条例》,亦即公安机关职责在于指导企业内保职责部门建立健全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就是保障单位内部这些场所有一个安全、规范的治安秩序,创造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保障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公安机关不能替企业大包大揽,公安内保部门也不是企业维稳的主体。

【关键词】  企业维稳  成因  法律

 

公安机关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启端于解放初期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着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对国有大型企业以及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为国家经济文化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公安内保工作关注点逐渐向企业维稳转移并日益增大其重要性。

企业信访维稳,既是一个企业长期存在的老问题,也是一个社会环境变更下产生的必然结果。除了企业在长期改制过程中所形成的必然有因素之外,更重要的是一种群众对自己权益过分扩张要求导致的恶果。

 一、成因

(一)随着近年来社会结构的日趋变化,特别是基尼系数趋势直线上升的背景下,国内的贫富差距拉大是不可回避的事实。随之而产生的就是民众的不满情绪,而这就是信访产生的基础。企业作为社会的一个经济单元,无法从此当中独善其身。从近年来公安机关指导内部治安保卫重点单位的维稳工作来看,此项工作的涉及面越来越广,且处理难度愈发增加。

此外,依照我们当前的法律,公民被赋予了上诉、申诉的权利。这里不讨论信访维稳事项的权利是否游离于法律框架之外,但是,有些时候这样的权利却并不能得到切实的保障。

(二)经济体制转型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发展市场经济必然企业要求降低成本,提高效益,增强竞争力,减员增效与提高就业率会产生深刻的矛盾,此外,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着保障的覆盖面少,社会文化程度低,社会保障基金征收困难,缺乏制约手段等问题,由此致使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福利优抚等措施不能完全落实到位,导致不同的社会群体收入差距加大,造成社会心态不平衡。

(三)最主要的成因也是现在维稳所出现这种大规模趋势的原因,在于企业卸责。企业盈利无可厚非,但企业的社会责任也无可推卸,但现在部分企业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不考虑所实施政策的风险,特别是在金融领域出现群众因对金融产品不满而形成维稳信访事件。突出的表现就是泛亚有色金属平台事件以及近期某发展银行西安分行所出现的涉众不稳定情况

二、表现形式及特点

(一)群体访和越级访增多

企业改革可能使一部分人的利益受到影啊,这部分人极易相互串联,少则几人、十几人,多则上百人、上千人,他们往往采取超常规的方式集休上访,有些职工群众不在基层或企业内部解决间题,而是越级到党政机关上访,影啊了正常工作秩序。

陕西某家航空企业因为牵扯体制改革参与社会化管理,将企业所购置房屋与社会房企共同建设,导致资金链断裂,房屋延续多年无法正常交接。厂区工人反响强烈多次组织进京上访。到该企业上及主管部门投诉申诉一直无法解决给所在地区政府造成很大压力,直到近期由政府筹措资金将该房屋项目延续完成才勉强予以结案,在此事件当中,企业改制所形成的压力未能妥善处置,转嫁到了地方政府部门。

作为公安内保责任机关,公安部门依据《内保条例》对该企业治安保卫力量如何作大作强积极指导协调,制定防冲撞厂区预案,并和该厂保卫部门一起对每一起事态调配保卫力量部署,通过监控及现场力量确认组织者,实施抓捕。迫使该群体放弃对厂区的冲击,转而寻求正常的法律诉讼渠道。

(二)复杂化与组织化明显

许多上访行为经常伴有合理与不合理诉求、过激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交织在一起的现象,使事件呈现复杂化。特别是多对数群体性事件都经过一定的酝酿期,并由一些有影响的人物幕后操纵,煽动蒙蔽群众,采取围堵办公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交通、辱骂工作人员等方法施加压力,呈现出明显的组织化倾向。

西安某制药厂2005年改制,职エ4000人持原始股。后公司回购,职工在签署转让协议后,2000人放弃股权,原始股一股1元以2.65元转让。该制药厂被美国摩根集团打包收购,并上市,开盘股票价为13元。因为可预见的股票获利差异,曾放弃股票权的2000余人(多为退休人员)要求补发分,并为此串联,欲聚集堵塞集团大门。

公安内保部门积极介入维稳工作,指导企业提前做好防控预案,对重点人员实施稳控,连续一个月每天派人在厂区驻点,防止部分违法人员冲击厂区,影响生产。在时机成熟时通过直接传唤首要组织成员,书面警告其违法事实及可预见的违法成本,迫使其签下承诺书,并终结堵门堵路事件。

(三)上访老户缠访问题突出

因历史遗留问题屡次上访的老户多数都做过调查处理,有些人已息访罢诉,但他们中的一部分人认为企业持续深化改革,不断给他们提供解决间题的机会,对以前已结案的上访问题又提出新的过高要求。还有一部分人认为目前的各项政策法规还不完善,理与非理的界限不够严格,就横下一条心坚持长期上访,实现他们的无理诉求。此外,在企业深化改革过程中,有关企业和经济方面的政策法规不断增多,很多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超出了政策范而属于法律范畴,用法律规范的行为及需要通过法律和行政复议的手段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如劳资双方合同纠纷间题、企业之间经济纠纷问题等等。这些间题本应到司法机关去申诉解决,但上访人仍然频繁到企业上级主管部门上访増加了信访量,也扰乱了信访秩序。给企业维稳形成莫名的压力。

某银行曾经的工作人员在多年前按照政策主动要求离开工作岗位,并获得相当数额的金钱补助。一部分人经过工作努力已经获得成功,另一部分人因为钱用完且工作无望,生活也没有获得更好的改善,要求重新返回原银行继续工作并获得相应的待遇。这些人在相互之间串联,在全国形成一个群体,每逢国家重要节点就进京赴省上访,要求解决问题,而事实上此类问题经过该银行上级主管部门的确认,其措施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法理上无法满足这些人的无理诉求。但这些人持续无理上访缠访,每次均需要获得一定数额上的补偿。不仅给银行造成了财务上的损失,也给地方政府的维稳造成了困扰,因为这些人的要求诉求均不是法律框架内的,都是无法满足的。

除此以外,作为银行为代表的第三方金融产品销售也产生了相当多的问题,形成最新的维稳事态。比如泛亚有色金属平台聚敛资金,资金链断裂之时受害利益群体数额巨大,人员相关众多,对政府的维稳造成了很大的压力。此事暴露出来金融部门监管不力,缺乏相关预案,并在发生事态时举措失当。另一家金融单位则是在销售第三方金融产品时未能严格把关,按照银行自己的说法,是因为银行工作人员在基层违规操作导致客户损失,但银行借合同的优势未能主动积极协调处置,导致客户群体不满。在发生争执时,银行将此事当作维稳事项并希望借助政府力量寻求解决,没有考虑到自身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这种影响到企业维稳的导火索是应该可以避免的。

 三、公安内保部门在企业维稳中的角色

(一)警察角色的四个界定层面

一是法律、特别是警察法,通过规定警察的职责权限而界定的警察角色;二是政府、政治集团要求警察扮演的角色;三是社区公众希望警察扮演的角色;四是警察实际扮演的角色。

在世界各国这四个层面在执行法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提供社会服务方面基本上是一致的,但也存在明显的角色冲突。实际上,警察在现实中扮演的角色是一种混合的模糊的角色。

“大政府、小社会”的计划经济时期,公安机关对警务工作大包大揽,对社会治安承担全面责任,社会一切不良治安因素,在公安机关的控制之下,制约了社会其他部门和公众参与社会治安的积极性。今天社会发展已出现“小政府、大社会”,公安机关已无法靠自身力量全面维护社会治安,而且有大量的社会治安消极因素,不在公安机关的法定职责范围之内,需要依赖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

(二)公安内保工作的法定权责

依照法定授权,公安机关与企业内保的依据是《内保条例》,亦即公安机关职责在于指导企业内保职责部门建立健全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制度,就是保障单位内部这些场所有一个安全、规范的治安秩序,创造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保障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公安机关不能替企业大包大揽,公安内保部门也不是企业维稳的主体。

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是做好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建设和根本保证。严密的治安保卫制度,是保障生产、开展保卫业务活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防止犯罪分子进行破坏,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所以,每项严密的治安保卫制度都是保障安全的必要条件。要确保安全,必须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各项治安保卫制度。

一个良好的企业内部保卫工作,必有一支强有力的治安保卫力量和素质能力很强的治安保卫队伍。这支队伍在企业面临火灾、爆炸、危险品泄漏、台风、地震等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事故时,能快速反应,实施道路封闭,交通管制,人员疏散,可疑人员的搜寻、抢救伤员等等,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支援。在面临突发的职工集访、闹访等群体性事件时,能够引导分流人员,协助化解矛盾,有效控制事态发展,为企业的稳定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只有搞好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才能使企业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使职工全身心地投入到日常生产中去,没有后顾之忧,切实为企业的发展肩负起应有之责。企业内部有了良好的治安环境才能使职工有安全感,职工才会安心工作,才能发挥最大潜能。一个人的潜能是有限的,如果一个企业中大多数人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自己的潜能,企业的效益和动力将是无限的。

       (作者单位: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

 

参考文献:

[1]南京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规定(试行),2018年9月

[2]赵渊明,论现代警务机制中的治安内保工作,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2月第18卷第1期,56页-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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