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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电梯内爆燃,是可以避免发生的

时间:2021-06-23 12:44:04浏览:716


近日,成都一小区电梯内电瓶车突然起火,导致电梯内5人被烧伤,其中包括一名5个月大的婴儿。

据统计,截至2019年末,全国共有注册在用特种设备电梯709.75万台,居世界首位。预计在2021年电梯保有量将可达844.7万台。我国已成为世界上电梯保有量、年销售量最多的国家,电梯需变得更加“智慧”,才能确保乘梯安全。故而电梯安全,亦是公共安全问题。

电瓶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这些行为都非常危险!

由于电瓶车材质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质,一旦起火燃烧速度非常快,且会产生大量的毒烟,极易造成伤亡。数据显示,电瓶车起火后有毒烟雾迅速大范围蔓延,几分钟内温度即可高达上千度!

如果电动车在电梯内自燃,轿厢环境相对封闭,电梯井道从大楼底层直通最高层,相当于一个烟囱,一旦起火,极容易造成“烟囱效应”,加速烟雾扩散,电梯里的人极易被浓烟熏呛导致昏迷,甚至窒息死亡。同时浓烟顺着井道弥漫,从厅门缝隙快速蔓延至整栋大楼,产生严重后果。

增强意识+配套设施,让安全隐患扼杀在萌芽中。

20181月,公安部就曾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公安部下发的通告中,除了对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做出规定外,还对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及违法通知规定行为的处罚等做出了相关规定。

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辖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确定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有条件的住宅小区、楼院,应当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车集中停放及充电场所。

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民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根据这一通告,不少地区指定了相应的管理条例。例如,202151日《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开始施行。其中就有关于电瓶车停放和充电问题的明确规定:51日起上海禁止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充电,最高罚款5万元。“五一”期间,上海奉贤消防等部门在某小区开展的消防安全检查中,对在楼道充电的居民开出首张200元罚单。

此事之所以引起众多关注,除了现场画面的恐怖和心系在场者的安危外,公众联想到了自己生活中的现实威胁。不管消防部门多么苦口婆心的宣传,小区内多么醒目的提示,总有违规者。如今在血淋淋的事故刺激下,人心更是难安。这提醒各方,不能再纵容电瓶车进电梯、楼道,而要有效防范隐患,离不开疏堵结合的公共管理。

一方面,物业和小区要尽量开辟场所,搭建充电桩,专人看管,科学充电,予车主便利,解决后顾之忧。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地阻止电瓶车进电梯。比如有的小区为电梯加装阻车系统,一旦电梯内的监控系统探照到电瓶车,就会闪光并语音播报“电瓶车禁止入内”,电梯门不关,也不运行,让车主知难而退。不具备智能条件的小区,也有招应对,比如有的小区会在电梯内加装长凳。

为了大家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还要注意:

1、强化源头管控

购买电动自行车及电池时,要选择知名品牌。切不可贪图便宜,购买“三无”产品,其质量和安全性皆无法保障。

2、注意充电环节

不私拉电线充电,线路过载易引发火灾;不整夜充电,绝大部分充电器没有“过充”保护装置,电池持续高温发热,引发起火爆炸。

3、严禁停放场所

电动自行车请在室外集中充电场所停放和充电,严禁在首层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区域停放和充电。

4、及时更换旧电池

超出平常充电时间一半以上,说明电池充电能力明显下降,此时应及时更换新电池,切不可贪图省钱,造成电池“超期服役”,从而引发起火爆炸。

5、不改装、定期检查

不擅自改装车辆和电池,建议每年到销售点对线路和电池进行一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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