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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内保(第十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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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破坏斗争

时间:2014-01-24 00:00:00浏览:921

一、打击防范破坏活动
1949年,驻守在咸阳的国民党军队,一面积极准备逃跑,一面加紧破坏活动,企业炸掉工厂。咸阳纱厂的职工组织护厂队,值班巡逻,防止敌人破坏机器、设备、偷运棉纱布匹。5月17日,敌军爆破队长冲进纱厂,解放军闻讯赶到,使其破坏阴谋未能得逞。
新中国成立后,一些敌视和不满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事业者,以职业为掩护,潜藏隐匿,进行破坏活动。有的纵火毁厂,故意制造破坏事故;有的散布谣言,制造恐怖气氛,蛊惑人心,煽动群众闹事;有的无视国家政策法规,贩卖银元,破坏金融秩序。仅据宝鸡市公安局统计,1949年下半年发生此类事件73起。
1950年3月,铜川煤炭滞销,4000多名职工失业,生活困难。2000多名工人因受坏分子煽动上街游行,矿区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迅速调拨粮食,救济群众,使事态平息。
1951年,铜川矿区公安局根据中央关于严厉镇压反革命分子活动的指示,破获国民党军统陕西站行动爆破组成员解梓栩为首的政治土匪案件,抓获案犯10名。翌年3月,铜川县法院处决了隐匿在同官煤矿内部的中统特务宁圣甫,有力地打击了敌人的破坏活动。
1954年以后,敌人的破坏由公开逐渐转为隐蔽。他们受敌特教唆、策反,窃取重要机密,企图叛逃;在生产过程中制造隐患,破坏生产。1961年8月16日,○○三八部队驻宝鸡长岭机器厂军代表黎水雄会同秦岭电气公司技术员张广先钟爱谦3人携带研制的“东风”导弹遥控器在宝鸡车站军人候车室休息时被盗。1974年2月4日,西安某公司职工石××连续4次向驻香港、日本的敌特机关送递情报,索要活动经费,妄图组织都反革命集团。同年11月25日,西安某工厂工人马××撬开资料柜,盗走“312”产品的图纸7本和一批资料,企图叛逃。
改革开放以来,一些外国特工、情报人员借来华洽谈业务、技术交流、旅游观光之及机,搜集情报、窃取机密。1976年1月至1980年底,担任中国项目副经理的英国斯科费尔德小姐,先后14次来西安红旗机械厂,收集、拍摄经济情报和政治性大字报,从事与其身份不相应的工作。加拿大飞机制造公司一董事,1980年两次来西安飞机工业公司联系加工业务,身带小型罗盘针,偷着绘制了该厂平面图。1986年11月30日,驻甘肃八○八四三部队助理员肖益等3人,在宝鸡市自由市场就餐时,把装有汽车运输装载方案的绝密文件的提包对视。宝鸡市渭滨公安分局作为大案,开展侦破,连续奋战80多个小时,将罪犯抓获,找回了全部材料。1987年4月至1989年8月,西安市公安局向阳分局发现、查获日本、美国、意大利等国9批28人,以旅游为名,非法闯入未开发区,有的套问。有的摄录工厂设施镜头。1989年2月18日,洋县公安局在审查经济诈骗案犯方志庆时,他主动交代在青海受人指使,预谋爆炸四○五厂“重水车间”的问题,在公安部的指导下,陕西、青海省公安机关组成专案组,迅速查明纯属案犯编造的情况。6月8日,获悉一些动乱分子预谋抢夺三○一库的枪支弹药。省公安厅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去库房进行安全检查,并提出三条侦破预谋犯罪团伙的措施。
二、       查处破坏事件
1953年7月,省公安厅召开第一次基本建设保卫工作会议,要求加强重点人事审查,纯洁要害部门,开展反奸斗争,协助建立各种制度。是年,全省工业、基建系统发生破坏事故4起,破坏嫌疑事故5起,共查清5起。
1955年2月,根据公安部二局的指示,全省把反破坏事故作为年度经济保卫工作的中心任务,下大力气追查破坏事故,加强要害部位保卫工作。翌年,全省经保系统发生破坏事故73起、破坏嫌疑事故42起,事故查清率为71.3%,与1955年比,发案下降51.9%。并查破积案143起,占积案总数的82.2%。依法逮捕7人,给与行政处分12人。
1958年,全省发生破坏事故89起,与1957年比上升近10倍;1960年发生破坏事故200起,与1959年比上升4.3倍。从查清的245起积案、现案看,出于对社会主义制度、“三面红旗”、粮食供应、工资福利、领导作风等不满的占51.5%;因个人成见或嫉妒他人进行报复或盗窃造成破坏的占26.9%;处于阶级仇恨而进行报复破坏的占21.6%。从制造破坏事故的手段看,由明显的制造破坏事故转到在生产过程中制造隐患进行破坏。其中,利用工作之便,违章作业的105起,占42.9%;利用维修之机,或抓住管理漏洞,制造设备隐患或投放设置障碍物的85起,占34.7%;偷改设计、错配材料、制造返工浪费的17起,占6.9%。
1961年至1965年,全省经济、国防工业系统发生破坏事故50起,平均每年发案10起,是发案较低的一个时期。
1972年3月,公安保卫工作开始恢复。省革委会政法组公安组会同省国防工业办公室政治部联合行文,要求各地公安机关、保卫部门要把国防工业系统的反破坏战斗争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把追查破坏事故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充分发挥治保会作用,加强对专政对象的改造工作;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对要害部位人员进行严格审查,不适宜者调离要害工作岗位;建立群众性安全组织,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建立制度,对阶级敌人制造的事故,认真查清,坚决打击。据统计,当年国防工业系统发生破坏和破坏嫌疑事故17起,其中破坏事故4起,全部查清。从作案动机看,属于思想落后你,,受到批判或个人欲望达不到满足而产生不满制造的破坏事故3起,占75%;为陷害他人制造的破坏事故1起,占25%。
1973年省公安局要求各地对历年发生的事故进行一次清理,散落事故登记、管理、加强事故预防,进一步开展反破坏事故斗争。据统计,至1980年,全省发生破坏事故51起,全部查破。有3名犯罪分子受到刑事拘留。
20世纪80年代,破坏事故很少发生,且多属一时一事不满或因嫉妒他人而制造的案件。1981年3月,西安某研究院工人谭××,平时表现不好,对领导批评不满,趁办公室无人之机,盗走从法国进口仪器上的29个附件,扔进污水中进行破坏,直接经济损失5.1万元。
三、       专项打击
(一)打击破坏通信设施
1953年5月,政务院关于执行中共中央《清理邮电系统要害人员以确保党和国家机密指示》下达后,省邮电系统按照中央指示,对省、专区和直属12个局的26个要害部位的1000多名职工进行清理工作,从重要岗位调到次要岗位者36名、清洗4名、调到其他行业的11名、办集训2名、判管制的2名,占要害人员总数的5.28%。
1955年9月,宝鸡至虢镇的长途通信线路连续4次被盗割,省公安厅指令有关公安机关迅速侦破了这一案件。
1956年4月,犯罪分子张堡安,在华县柳枝站附近用斧头砍断铁路通信线,企图颠覆列车,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80年代,以经济为目的的盗割通信线路、偷窃电讯器材的案件不断发生。1983年8月,省公安厅提出4条具体要求。省邮电系统保卫部门与各地公安机关紧密配合,迅速侦破邮电通信线路被盗案件43起,渭北地区发生的积案基本全部破获。
1989年,西安、咸阳、延安、汉中等地市针对通讯设施破坏严重的问题,开展专项斗争。采取以防为主、侦防结合、以物查人、深挖团伙的办法,破获了一批案件。仅西安市破获破坏通讯线路案件152起,查获作案成员196名;摧毁犯罪团伙29个,涉及成员83人。
1990年7月,省公安厅开张打击破坏军用通信、邮电、电力和水利设施“四线”的专项斗争。以西安、渭南、咸阳、宝鸡、铜川、安康等地为重点,集中三个月时间,开展破案战役,全省共破获案件750起,其中重、特大案件132起。抓获犯罪分子632名,摧毁犯罪团伙74个,涉案成员427名,共缴获赃款赃物总价值80余万元。在这次专项斗争中,破获破坏军用通信线路案件46起,破获破坏邮电通信线路案件138起。
1993年5月,铜川市王益一乡一带、铜川至蒲城和“太绥西”二级干线共被盗7次,被盗铜、铁线3500米,直接经济损失1万余元。经公安机关侦破,于7月5日将案犯朱诚、崔庆义抓获。
1994年12月28日,“西—兰—乌”光缆在凤翔县境内被挖断,造成线路中断22小时。案发后,宝鸡市、凤翔县公安机关组成专家组,连续作战三昼夜侦破,罪犯王万能被依法处理。
1999年1至9月,全省发生国家一、二级干线光缆被破坏、阻断11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00多万元。据此,省公安厅、省邮电管理局从9月20日开始,在全省开展“国家通信光缆宝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使光缆破坏个案一一得到严肃处理。
(二)打击破坏输电设备
1982年2月省公安厅与西北电管局联合召开陕西电网输电设施安全保卫工作会议,制定了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措施,报请省政府发不了《关于保护输电设施安全的通知》,各地加强了安全防范,使案件大幅下降。据统计,全省本年度发生破坏输电设施案件731起,与1981年发案1250起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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