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延河分局在油区治安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
延安市公安局延河分局局长 赵晓波
一、公安机构及管辖
延河分局组建于1989年7月,原名为“长庆油田第一采油厂公安局”。1999年6月,根据延市办发[1999]26号《关于印发延安市公安局延河分局等单位“三定”方案的通知》精神,由延安市公安局更名为“延安市公安局延河分局”。2007年7月2日,按照省企业公安机构改制工作要求,延安市委、市政府再次正式挂牌授印转制为新的“延安市公安局延河分局”。
目前,分局内设三科:政秘科、法制科、消防科;三大队:刑警大队、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六所:高沟口派出所、侯杏派出所、坪谭派出所、张泉派出所、桥南派出所;五个直属警务室:河庄坪警务室、化子坪警务室、白豹警务室、吴堡警务室等15个内设机构。根据2007年12月19日,延安市政府办公室重新下发的《延安市公安局延河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延河分局应设“四科、三大队、六个派出所”。四科即:指挥中心、政工监督科、法制科、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科;三大队即:刑警侦查大队、治安保卫大队、交通管理大队;六所即:坪谭派出所、高沟口派出所、桥南派出所、侯杏派出所、张泉派出所、吴靖派出所。
根据新《三定方案》要求,分局管辖范围涉及长庆油田驻延的第一、三、四、七采油厂的安塞油田、吴旗油田、靖安油田、白豹油田、化子坪油田及钻井、井下作业、测井、水电、运输等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域。分局对内履行第一采油厂社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和防火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安塞油田地处延安市“三河两库”的保护区内,盗贩原油活动不仅影响安塞油田的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也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严重危害延安市的环保以及市民的用水质量安全。因此,油田管护责任重大。今年以来,我们以“秦安”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指导,始终以坚持长周期严打为主,区域性治理为辅的工作方针,采取积极防御、重点打击、严查重处等治理措施,取得了六个上升、七个为零的良好成绩,有力维护了油区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