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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内保(第二十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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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长警卫

时间:2014-04-25 00:00:00浏览:2048

第一节  陕甘宁边区首长警卫
1934年,陕甘边区设立保卫大队,警卫工作按照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国家政治保卫局的规定,给县、县团级以上领导干部挑选、配备警卫员,担负武装警戒和随身警卫。首长长途行走、行军、作战或随机关搬迁转移,派出武装小分队或连、营建制部队协助警卫员进行武装护送。
1936年12月14日西北政治保卫局发出第一号《训令》,对各级首长的警卫员编制及其武器装备明确规定:军委正、副主席配4名特务员,随身佩带短枪、马匹和刀;总参谋长、总政治部主任配3名特务员,携短枪和刀;中央一级党政机关,中共党委书记、中央主席配特务员3名,携短枪和刀;党政各部长、少共书记、秘书长配2名特务员,带短枪和刀;省委书记、省主席、师长、师政委、师参谋长、师政治部主任、团长、团政委、团政治部主任等配特务员1名,带短枪和刀。
1937年2月,政治保卫局执行部颁布《特务员须知》,具体规定了警卫人员跟随首长的任务和工作方法等。
1939年3月,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中央教导大队、边区保安处召开联合会议,共同研究首长警卫工作。对首长个人警卫、住地警卫的人数、方式都作了明确规定;中央首长除设一定数量的警卫员外,还设卫士长。
1947年3月18日到1948年3月23日,党中央先后转战延安、延川、清涧、字长、子洲、靖边、安塞、横山、绥德、米脂、佳县、吴堡等12个县,在30多个村庄宿营办公。警卫部队、警卫人员一直跟随保卫护送。边区政府在陕北13年间,警卫部队为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副书记,边区政府主席、副主席,边区参议会议长、副议长等,分别配备2至3名警卫员,负责随身警卫。同时,边区的警卫中队、警卫区队派出警卫员,负责分区、县领导人的随身警卫。
 
第二节    西北大区首长警卫
1949年5月20日西安解放,至1954年10月中共中央西北局和西北军政委员会办公住地设在西安。时值新中国成立初期,敌情复杂,大区党政领导人活动频繁,保卫首长安全成为公安机关的首要任务。
1950年2月,为加强西北党政高级首长、高级干部的警卫工作,西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组建80人的西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一处政治保卫队。
1951年冬,根据中央公安部“关于加强秘密警卫建设”的精神,经西北公安部批准,政保队先后在西安风景名胜区及公共场所建立了13处秘密警卫据点。
1952年2月,西北政保队购置食物检验仪器,建立化验室,负责首长及大型会议的食品化验任务。
从西安解放至1954年西北大区撤销,西北大区对大区首长的警卫,主要采取武装和便衣相结合的形式。在首长的居住地和经常活动的交际处、招待所派出武装,设置门卫哨、游动哨进行公开警戒;对经常接近首长的公务员、司机、保姆等进行审查,保证内部纯洁;对首长参加的各种会议、集会、晚会等活动,安排公开和便衣力量进行现场警卫;各文娱、风景、古迹、公共场所建立的秘密据点,负责掌握住地周围情况及来往首长的安全;对首长所用的食品设专职食品检验员进行化验,保证食品安全;首长乘坐汽车、火车去外地时,派出干部进行路途护送,保证安全。
1960年,中共中央西北局恢复,西北局第一书记居住在青年路止园招待所,总队调配战士负责警戒和门卫工作。
 
第三节  陕西省首长警卫
新中国成立初期,对省委、省政府的领导,省公安厅派出干部进行随身警卫,对首长参加的宴会、会议及陪同客人游览的风景区,安排现场警卫。公安部队对首长的警卫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是在首长居住地和经常活动派出武装,设置门卫哨或院内游动哨,公开警戒;二是对首长身边的公务员、司机、保姆等进行审查,保证内部纯洁;三是对首长参加的各种会议等活动,安排公开和便衣力量进行现场警卫;四是由文娱、风景区、公共场所建立的秘密据点负责来往首长的安全;五是首长乘坐火车、汽车去外地时,派人护送。
1951年12月31日,省公安厅引发了《对各级首长保卫工作的意见》,并根据第四次全国公安会议《关于加强首长、首脑机关、国际友人、专家及重要民主人士的警卫和保安工作》的指示精神,对省级首长保卫工作的各个环节做了具体规定。
1952年6月30日,西北公安部将政保队(警卫科)58人移交西北公安司令部,属公安团建制。行政机构、人员日常生活供给、行政待遇统归公安团管理。
1959年1月,中共陕西省第二届三次代表大会在西安人民大厦举行,700多人参加大会,省公安警卫团担负住地武装警戒。
1963年,总队组建了30人的警卫队,担负首长住地警卫任务。
1966年后,部队改编,由独立师接替原总队担负的首脑机关、首长住地的警卫任务。
1972年12月20日,根据兰州军区指示,省军区党委办公室决定,独立师步兵第五团五连担负首长、外宾的警卫任务。
 
第四节   机关警卫
1936年6月21日,毛泽东主席和红军总政治部机关带领红军大学全体人员,准备从瓦窑堡南门撤出时,国民党高双成部乘红军主力西政之际,突袭瓦窑堡。仅留的红军一个通讯连和担负中央机关住地安全的西北政治保卫局特务队(警卫队)及部分红军大学学员,奋起抵抗。特务队队长李玉堂带领特务员全力阻击,李玉堂及多名队员牺牲。
1937年1月13日至1947年3月18日,中央政治保卫团、中央警卫团、中央教导大队、中央警卫科、中央军委警卫科、西北政治保卫局、陕甘宁边区保安处保卫营、保卫团等分别负责中共中央、中央军委机关的警卫任务。4月,保卫队、特务队和警卫科改编为保卫营。9月,陕甘宁革命根据地苏维埃政府改为陕甘宁边区政府,西北政治保卫局改为陕甘宁边区保安处。10月,以西北保卫局保卫科为基础,建立了延安市公安局,负责边区、中央机关的警卫工作。
1938年11月20日、21日,延安城接连遭到日本飞机狂轰滥炸后,西北保卫局保卫营从军委直属队划出,属边区保安处领导。保卫营主要担负延安城防警卫和边区一级党政机关门卫值岗等任务。
1939年4月13日,边区政府决定,保卫营由2个连279人,扩充成三个连。翌年,又成立第四连负责边区一级党政机关大部分门卫值岗。
1941年春,中央军委指示成立保卫团。同年4月边区政府决定增编新战士500名,并将边区政府警卫连及延安市公安局骑巡队拨归保卫营,将保卫营扩编为保卫团。全团共800人,编5个连和1个骑兵队,仍负责边区政府及西北局的警卫工作。12月16日,保卫团进行整编,整编后,保卫团共有5个步兵连、一个机枪连、一个防空队和一个骑兵连,计1317人。5月,边区政府下辖延属、绥德、三边、关中、陇东等5个分署保安科,分别建立警卫中队,担负分署领导警卫和机关武装警戒等保卫任务。各分署所辖的23个县保安科均成立了警卫区队,负责县机关门卫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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